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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FDA</title><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list.jsp</link><description>news</description><language>zh-tw</language><copyright>Copyright (c) 2006 FD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image><title>FDA</title><width>142</width><height>18</height><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index.jsp</link><url>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images/imgIconTopNews.gif</url></image><ttl></ttl><skipHours></skipHours><item><title><![CDATA[不要購服來路不明之偽中藥 以免傷害健康！  ]]></title><guid isPermaLink=""></guid><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content.jsp?typeSn=1&amp;sn=2585</link><description><![CDATA[<BR>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97年2月間，受理消費者委託送檢的「中藥摻加西藥及含重金屬」檢測，其檢測結果發現：檢測出中藥摻西藥的產品，大多數為來路不明之偽中藥。我國中藥廠已全面實施GMP制度，製藥業技術已趨成熟。中醫方面也不斷提升，以建立更周延的中醫醫療制度。目前國內已有超過2500家中醫診所，且大部分屬健保給付範圍，民眾就醫十分便利。因此，呼籲民眾，有病應循正規醫療體系就醫，不應捨近求遠而亂服偏方或聽信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以免延誤病情，並危害自身的健康。對來路不明之產品，應立即丟棄勿服用，不需再行送驗，以免浪費金錢。<BR><BR>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對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向極重視，近十年來每年皆動員各地衛生機關，配合中央之禁絕偽藥及所謂「偽中藥」之行動，執行各種專案及聯合稽查行動，鎖定地攤、夜市等非法販售場所與中藥房、藥局及第四台購物中心，進行全面性之清查；同時監控平面媒體與電視、電台之藥物廣告，全力打擊不法。然而，衛生機關之人力與經費非常有限，消費者如果仍不改變不良的用藥習慣，還留存著「迷信誇大不實廣告」、「諱疾忌醫」、「病急亂投醫、胡亂抓藥」、「信鬼神、找密醫、尋偏方」、「把藥品當贈品，自認為有療效的藥物推薦給親朋好友」等錯誤之觀念，將給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藉著摻假藥物，危害善良的就醫者，賺足不法的黑心錢。<BR><BR>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強調，除將會持續加強取締非法之藥品外；並呼籲民眾勿購買未經查驗登記領有許可證之藥品，來路不明之偽中藥，趕快清理拿去丟掉，以免傷害自身健康，同時警告不法業者，製造或販售偽藥，可處10年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1000萬元或500萬元以下罰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BR><BR>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提醒：民眾若有生病，應找合格中醫師，不買非醫療場所或其他來源不明中藥品。使用由藥廠所製造之中藥，如有疑慮，再透過設立在衛生機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送驗，以便為自己的健康，作嚴格的把關。<BR><BR>]]></description><pubDate>Fri, 22 May 2008 16:00:00 GMT</pubDate></item><item><title><![CDATA[「2004 ~ 2007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執行成果  ]]></title><guid isPermaLink=""></guid><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content.jsp?typeSn=1&amp;sn=2558</link><description><![CDATA[<BR>　　台灣民眾有66 % 經常性使用中藥，並佔門診健保使用頻率之15 %，加上今日民眾之消費意識抬頭且對中藥品質之要求與日俱增，立法院亦多次決議並函致本署對民眾之中藥用藥安全表達嚴重關切，故建構完善地中藥用藥安全環境已然成為我國中藥永續發展最為重要的基礎。<BR><BR>　　近年來中草藥產業已成為世界各國最具潛力的新興產業，因此，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於2003年向行政院提出「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該計畫於2004年起陸續實施，並奉行政院2006年5月26日院臺衛字第0950000894號函核定原則同意。該計畫係以創造式及突破性的思維，由人力面、物質面及法規面著手，運用現代化之中草藥研究及管理機制，將停在明朝本草綱目之人類使用經驗予以提升。並以任務為導向，將基礎研究與研發整合，帶動台灣中草藥產業走向國際，運用知識經濟之方法來創造經濟價值；進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一舉解決民眾長期關注之中草藥問題，包括：重金屬、農藥殘留、微生物過量及標示不清等，並期許民眾生活在有包裝、有標示、品質安全、有效及均一的中藥用藥安全的環境當中。此外，並積極推動及落實藥廠全面實施GMP、制定科學化的評估標準及相關平臺技術，進而促進中醫藥產業發展、技術創新及深度培訓多重專業人才…等良好的優質環境。<BR><BR>　　中醫藥委員會自2004年執行「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以來，全程計畫為期六年，原預定編列經費523,173仟元；惟限於政府財政，實際編列金額：2004年度為經費49,505仟元，進行13件計畫；2005年度編列經費31,162仟元，進行20件計畫（含4件跨年度計畫）；2006年度編列經費31,906仟元，進行24件計畫（含4件跨年度計畫）；2007年度編列經費16,923仟元，進行22件計畫；2008年度編列經費28,361仟元，目前執行27件計畫，並有多件計畫已或將於近期內陸續展開徵求。在該計畫項下，中醫藥委員會辦理多場的產業界人才培訓以及用藥安全教育宣導，自2004年迄今，已辦理29場訓練課程（受訓人數1,255人）；及近70場之宣導會、說明會或研討會（參加人數24,619人），總計已有超過25,000位中藥相關人員，因該計畫而受惠。此外並已出版多本專書，以利研究成果之宣導流傳。<BR><BR>　　為與全民共享該計畫研究成果，加強建構中藥法規之適用環境、促進產業開發及進入國際市場，中醫藥委員會已委託中國醫藥大學於本(2008)年3月8日假該校協助辦理「2004~2007中藥產業法規宣導暨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成果發表會」，會中邀請14位93~96年曾執行委託研究計畫之主持人進行口頭報告，同時有53項研究成果以壁報方式展示，並印製中英文論文摘要論文集；另邀請中藥專家學者就國內外「中藥新藥」、「中藥查驗登記」、「中藥廠查核實務」及「中藥飲片炮製」等相關法規之四大議題進行特別演講。成果發表會計有525位中醫藥界同道報名參加，場面熱烈，從會後的問卷調查統計中發現，超過85%與會者表示肯定政府推動「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政策。<BR><BR>　　目前，該項（行政院列管）計畫已業經四年多，將於明年底屆滿；回顧過去，展望未來，為延伸計畫目標，並銜接原六年計畫成果，確保民眾用藥安全，中醫藥委員會將於近期邀集學者專家開會研議第二期「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2010~2014年)，以檢視當前中藥策略方針與研究成果、探討國內外之相關議題與可用資源、評估未來環境。<BR><BR><A id=_ctl0_ContentPlaceHolder1_lFile1 href="http://www.doh.gov.tw/ufile/doc/970516%e6%96%b0%e8%81%9e%e7%a8%bf%e9%99%84%e4%bb%b6.doc">970516新聞稿附件.doc</A> <BR><A id=_ctl0_ContentPlaceHolder1_lFile2 href="http://www.doh.gov.tw/ufile/doc/"></A><BR>]]></description><pubDate>Fri, 15 May 2008 16:00:00 GMT</pubDate></item><item><title><![CDATA[傳承與創新─「臺灣中醫藥成果」宣導短片發表會]]></title><guid isPermaLink=""></guid><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content.jsp?typeSn=1&amp;sn=2441</link><description><![CDATA[<BR>　　中草藥近年來逐漸在歐美各國風行，並在全球市場上平均每年以10%的速率快速成長。臺灣中醫藥的發展，不僅傳承了古人的智慧與淵遠的歷史，近幾年更藉由科學實證的基礎研究、GMP藥廠的輔導設立、嚴謹專業的中醫藥人才教考用培訓制度以及與國際接軌的交流活動，向世人展現我國中醫藥的傲人成就。<BR><BR>　　為了讓國人更加瞭解臺灣中醫藥的各項創新發展以及傲視全球的成果，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特別費時4個月，精心策劃製作「臺灣中醫藥成果」宣導影片。該片片長15分鐘，內容包括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組織架構及業務工作重點、臺灣中醫藥之各項具體施政成果、使命及展望願景，期能藉由豐富、生動之影像，讓民眾瞭解，中醫藥發展在臺灣，不僅僅只是傳承，更包含了豐碩的研發與創新應用成果，值得作為世界各國發展傳統醫藥的借鏡。<BR>]]></description><pubDate>Tue, 14 Apr 2008 16:00:00 GMT</pubDate></item><item><title><![CDATA[「2004 ~ 2007中藥產業法規宣導暨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成果發表會  ]]></title><guid isPermaLink=""></guid><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content.jsp?typeSn=1&amp;sn=2278</link><description><![CDATA[<BR>　　近年來中草藥產業已成為世界各國最具潛力的新興產業，因此，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於92年向行政院提出「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於93年陸續實施，並奉行政院95年5月26日院臺衛字第0950000894號函核定原則同意，積極推動及落實藥廠全面實施GMP、制定科學化的評估標準及相關平臺技術，進而促進中醫藥產業發展、技術創新及深度培訓多重專業人才…等良好的優質環境。<BR><BR>　　中醫藥委員會自93年執行「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以來，全程計畫為期六年，原預定編列經費523,173仟元；惟限於政府財政，實際編列金額：93年度為經費49,505仟元，進行13件計畫；94年度編列經費31,162仟元，進行20件計畫（含4件跨年度計畫）；95年度編列經費31,906仟元，進行24件計畫（含4件跨年度計畫）；96年度編列經費16,923仟元，進行22件計畫；97年度編列經費25,861仟元，目前執行20件計畫，並有多件計畫已或將於近期內陸續展開徵求。在該計畫項下，中醫藥委員會辦理多場的產業界人才的培訓以及用藥安全教育宣導，自93年迄今，已辦理28場訓練課程，受訓人數1,218人；宣導會、說明會或研討會68場，參加人數24,094人，總計已有超過25,000位中藥相關人員，因該計畫而受惠，此外並出版多本專書，以利研究成果的更加擴散。<BR><BR>　　為落實該計畫研究成果與全民共享，加強建構中藥法規之適用環境，提升藥事人員中藥法規知識，協助業者了解法規趨勢，促進產業開發及進入國際市場。本年度中醫藥委員會特委託中國醫藥大學協助辦理成果發表會，於本(97)年3月8日假該校辦理「2004~2007中藥產業法規宣導暨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成果發表會」與成果壁報展示；以推動中藥產業法規宣導，並將中醫藥委員會93~96年「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成果，透過口頭報告與壁報展覽活動，協助產業人士認識相關法規和研究發展趨勢，進而促進我國中藥產業發展現代化。該會場將開放予藥事人員、製藥業者及一般民眾參與。<BR><BR>　　本次會中除邀請多位專家學者及公會、專家協會、基金會等決策者進行主題報告，同時並展示各單位於93至96年執行中醫藥委員會委託/補助計畫之成果展示，該發表會議程如附件。有興趣者可洽詢中國醫藥大學中國藥學研究所張永勳教授或黃俊評助理，聯絡電話04-2208-3362。<BR><BR><A id=_ctl0_ContentPlaceHolder1_lFile1 href="http://www.doh.gov.tw/ufile/doc/970306%e6%96%b0%e8%81%9e%e7%a8%bf%e9%99%84%e4%bb%b6.doc">970306新聞稿附件.doc</A> <BR><A id=_ctl0_ContentPlaceHolder1_lFile2 href="http://www.doh.gov.tw/ufile/doc/"></A><BR>]]></description><pubDate>Thu, 5 Mar 2008 16:00:00 GMT</pubDate></item><item><title><![CDATA[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為釐清常見易混淆與誤用藥材，該局網站新增「易誤用中藥材」專區供參。]]></title><guid isPermaLink=""></guid><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content.jsp?typeSn=1&amp;sn=2442</link><description><![CDATA[<BR>　　一、為釐清常見易混淆與誤用藥材，避免重複錯用發生，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網站(<A href="http://www.nlfd.gov.tw/" target=_blank>http://www.nlfd.gov.tw</A>)新增「易誤用中藥材」專區，內容包含「中藥材誤用混淆現況分析報告」11篇與「誤用中藥材」100品目。本專區之內容將配合藥材誤用情形陸續更新。<BR><BR>　　二、「誤用中藥材」之100品目，可依藥材筆劃順序點選閱讀，各品目內容均包含正品與誤用品之來源、性狀描述與藥材圖片等，提供業者與民眾進行自主辨識之參考。<FONT size=+0><BR></FONT>]]></description><pubDate>Mon, 2 Mar 2008 16:00:00 GMT</pubDate></item><item><title><![CDATA[易誤用中藥材（藥物食品檢驗局）]]></title><guid isPermaLink=""></guid><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content.jsp?typeSn=1&amp;sn=2443</link><description><![CDATA[<P><BR>　　中藥原料、藥材均來自天然物，與一般西藥之原料藥性質不同，常見誤用、混淆情形。中藥廠向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申請藥品查驗登記時，必須檢附該申請案之全處方藥材送本局供進行薄層層析法對照之用。經本局多年對藥材的把關與要求下，以往藥廠或藥材行難得出現的正品藥材如粉防己、萹蓄、槐枝、柳枝、白附子、大豆黃卷、白蘞、昆布及澤蘭等，現在都可買到正確藥材；另有白前、白薇藥材和川牛膝、味牛膝、杜牛膝藥材以前均常相互混用，現在大多數藥廠亦能正確使用。</P>
<P>　　本網頁旨在提供以往常見易混淆及誤用藥材之特徵及鑑別方法，並列舉歷年中藥廠申請查驗登記所發生之誤用中藥材統計報告，以避免重複錯用，提升中藥之品質。</P>
<P><A href="http://www.nlfd.gov.tw/ShowModule.aspx?mtab=Doc&amp;act=Detail&amp;docid=5236&amp;tab=584">一、藥材誤用混淆現況分析報告</FONT></A><BR><BR><A href="http://www.nlfd.gov.tw/ShowModule.aspx?mtab=Doc&amp;act=Detail&amp;docid=5219&amp;tab=584">二、誤用中藥材目錄</FONT></A></P>]]></description><pubDate>Mon, 2 Mar 2008 16:00:00 GMT</pubDate></item><item><title><![CDATA[香港余仁生「川貝枇杷膏」藥品， 國內未曾核准販售－並籲請民眾不要購買及服用來源不明的藥品]]></title><guid isPermaLink=""></guid><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content.jsp?typeSn=1&amp;sn=2162</link><description><![CDATA[<BR>　　有關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97年2月18日函知不要購服香港余仁生「川貝枇杷膏」藥品（民眾投訴產品內發現玻璃碎片）乙案。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接獲相關訊息，立即查證國內並未合法進口是項產品，且發函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所屬會員，勿販售未經衛生署核准之藥品。<BR><BR>　　查前述藥品均未核准輸入我國，未於國內合法販售。倘有非法販售情形，核屬藥事法第22條1項2款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之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83條之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BR><BR>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在此呼籲民眾：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並鼓勵民眾明確掌握購買來源、商號及地址，勇於舉發黑心販售地點，以打擊非法，保障民眾健康。<BR>]]></description><pubDate>Fri, 21 Feb 2008 16:00:00 GMT</pubDate></item><item><title><![CDATA[勿購買醫院內非法兜售偽藥「龜鹿二仙膠」以免花錢又傷身]]></title><guid isPermaLink=""></guid><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content.jsp?typeSn=1&amp;sn=2086</link><description><![CDATA[<BR>　　刑事局於97年1月30日破獲橫行各醫院兜售偽藥的鏢客詐財集團，這四大鏢客集團，假冒醫師和病患，與病人搭訕，鼓吹購買偽藥；對此，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對於檢調機關之努力表示感謝，認將有助於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除已再次函請各縣市衛生局持續加強取締非法之藥品外，並呼籲民眾勿購買未經查驗登記領有許可證之藥品；對於來路不明之偽中藥，也請民眾趕快清理拿去丟掉，以免傷害自身健康，同時警告不法業者，製造或販售偽藥，可處10年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1000萬元或500萬元以下罰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BR><BR>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強調，本署會對全民之用藥安全向來極為重視。近年來，每年皆定期及非定期動員各地衛生機關，配合中央之禁絕偽藥及所謂「偽中藥」之行動，執行各種專案及聯合稽查行動，鎖定地攤、夜市等非法販售場所與中藥房、藥局及第四台購物中心，進行全面性之清查；同時監控平面媒體與電視、電台之藥物廣告，每年皆提報至少二千則不法廣告，全力打擊不法。然而，畢竟衛生機關之人力與經費仍然非常有限；因此，呼籲消費者務必改變不良的用藥習慣，千萬不要存有「迷信誇大不實廣告」、「諱疾忌醫」、「病急亂投醫、胡亂抓藥」、「信鬼神、找密醫、尋偏方」及「把藥品當贈品，自認為有療效的藥物推薦給親朋好友」等錯誤之觀念，以免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藉著摻假藥物，危害善良的就醫者，賺足不法的黑心錢。<BR><BR>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再次提醒：台灣之醫療資源十分豐富，中醫診所有將近三千家，而執業中醫師將近五千位，民眾若有生病，應找合格中醫師診治，或洽詢合格中藥商進行養生保健，不應購買非醫療場所或其他來源不明的購買藥品。應使用由GMP藥廠所製造之中藥，如有疑慮，得洽詢設立在衛生機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以便為自己的健康，作嚴格的把關。<BR>]]></description><pubDate>Thu, 30 Jan 2008 16:00:00 GMT</pubDate></item><item><title><![CDATA[藉由中草藥辨識及扎根教育-種子教師培訓研討會植入中藥用藥安全觀念]]></title><guid isPermaLink=""></guid><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content.jsp?typeSn=1&amp;sn=1988</link><description><![CDATA[<BR>　　為加強民眾使用中藥之安全，確保中藥之品質，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特別執行行政院95年5月26日院臺衛字第0950000894號函核定之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計畫內容分成「人的素質」及「藥物品質」二個界面來推動。藥物品質部分，落實中藥製劑（材）品質管制，以強化中藥材包裝標示及檢驗措施，回溯控管源頭品質，並推動中藥標準品供應等多項之計畫；人才素質部分，將藉由人才培訓的專業訓練，來達成中藥品質的提升。<BR><BR>　　96年度「建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計畫」項下委託中國醫藥大學辦理「中醫藥產業科技人才培訓計畫」，特辦理「推動中草藥辨識、用藥安全及扎根教育-種子教師培訓研討會」，以強化國中、國小教師對於中草藥辨識方面之能力，並宣導中藥未來政策走向，進而建立優質之中藥用藥安全環境，增進社會大眾對「中醫藥現代化」的認知度，本研討會將於97年1月18日及25日分別假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及高雄市苓雅區福東國小辦理二場次研討會(台中場次業已於96年10月27日假台中中國醫藥大學辦理完成)。會中邀請中國醫藥大學郭昭麟副教授，講解「認識常用中藥及易誤用混用藥材」；中國醫藥大學張淑貞副教授介紹中草藥及用藥安全資訊；中國醫藥大學張賢哲教授說明中藥文化-河洛文化與道地藥材。<BR><BR>　　本三場次研討會主要開放予全省各地之國中、國小擔任自然、生物、健康教育等相關課程教師參加。有興趣者可洽詢中國醫藥大學郭昭麟副教授，聯絡電話：04-2205-3366轉5202或張淑貞副教授，聯絡電話：04-2205-3366轉5102，歡迎關心中藥用藥安全的國中、國小教師一同來共襄盛舉。<BR><BR><A id=_ctl0_ContentPlaceHolder1_lFile1 href="http://www.doh.gov.tw/ufile/doc/%e5%b8%82%e5%94%ae%e6%98%93%e8%aa%a4%e7%94%a8%e5%8f%8a%e6%b7%b7%e7%94%a8%e4%b8%ad%e8%97%a5%e6%9d%90%e5%9c%96%e8%ad%9c.jpg">市售易誤用及混用中藥材圖譜.jpg</A> <BR><A id=_ctl0_ContentPlaceHolder1_lFile2 href="http://www.doh.gov.tw/ufile/doc/%e6%a0%a1%e5%9c%92%e5%8f%8a%e9%87%8e%e5%a4%96%e5%b8%b8%e8%a6%8b%e6%9c%89%e6%af%92%e6%a4%8d%e7%89%a9%e5%9c%96%e8%ad%9c.jpg">校園及野外常見有毒植物圖譜.jpg</A> <BR>]]></description><pubDate>Thu, 9 Jan 2008 16:00:00 GMT</pubDate></item><item><title><![CDATA[提昇中醫師執業素質計畫  ]]></title><guid isPermaLink=""></guid><link>http://consumer.doh.gov.tw/fdaciw/pages/public_content.jsp?typeSn=1&amp;sn=1964</link><description><![CDATA[<DIV class=type38 id=_ctl0_ContentPlaceHolder1_pContent><BR>　　提昇中醫醫事人員執業素質，確保中醫醫療服務品質，提供民眾中醫就醫及中藥用藥安全環境，一直是本會的施政重點。為達成這些目標，最近幾年，我們除陸續推動「中醫師繼續教育計畫」、「提昇中醫護理照護品質計畫」及「中醫醫院暨醫院附設中醫部門評鑑計畫」、公告「95年度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二年以上醫師訓練合格醫院」外，並擬具「建構中醫整體臨床教學體系2002-2008計畫」（架構如附件一），分年推動各項工作；從91年至94年，業已完成整合師資、設施，建立模式，訂定計畫，編寫教材及辦理訓練等項業務（如附件二），逐步為建構中醫整體臨床教學體系奠定基礎。<BR><BR>　　為進一步充實中醫臨床教學內容，增進臨床教學水準，傳承訓練經驗，本會更於95-97年推動「中醫臨床教學訓練改善計畫」。96年，共補助18家醫院，開設619個中醫教學門診，訓練2,705人次；進行440次中醫會診教學，訓練1,384人次；中醫住診教學部分，則進行75次教學，訓練73人次，並完成建立中醫住診教學模式；另外，為提供全國中醫師研討病例、分享教學經驗的平台及增進指導醫師臨床教學能力，本會於全國北、中、南三區，共舉辦6場聯合教學病例討論會、3場門診示範教學，計有1,735人次中醫師參與是項會議（成果如附件三）。在個別教學部分，則針對?個教學案例，由被指導醫師先行製作中醫教學病歷，撰寫中醫教學內容摘要表，再與指導醫師討論，藉而學習中醫問診、病歷書寫方式、醫病關係建立、辨證及理法方藥臨床運用等技巧，所製作中醫教學病歷及中醫教學內容摘要表將裝訂成冊，除供各醫院臨床教學教材使用外，並為中醫臨床教學傳承工作進行紮根。<BR><BR>　　為促進中醫醫療機構健全發展，落實負責醫師功能，本會將於98年推動「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二年醫師訓練計畫」；利用衛生署95年及97年評選合格之訓練醫院，除強化新進中醫師中醫內科、婦科、兒科、針灸及傷科臨床之診療能力外，並提供其西醫一般醫學與急診訓練，以增進彼等面對急重症病患之判斷與處置能力，培育具有全人醫療能力之中醫師，提供民眾中西醫完整醫療服務。<BR><BR>　　提昇中醫醫事人員執業素質，改善中醫師執業環境，健全中醫醫療機構發展，推動中西醫學整合及促進中醫現代化，乃是本會重要的施政目標，建構中醫整體臨床教學體系，建立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制度，即為遂行這些目標的根本工作。隨著該體系之完成建置，不僅可以建立完整的中醫醫事人員臨床教學訓練制度，提供中醫藥療效評估及相關研究的基礎環境；更可以全面強化各類中醫醫事人員的臨床照護能力，為民眾提供更高品質的中醫醫療服務，讓民眾看中醫，能獲得更為完整的醫療照顧<BR><BR><A id=_ctl0_ContentPlaceHolder1_lFile1 href="http://www.doh.gov.tw/ufile/doc/970103%e7%b7%a8%e8%99%9f1%e9%99%84%e4%bb%b61.doc">970103編號1附件1.doc</A> <BR><A id=_ctl0_ContentPlaceHolder1_lFile2 href="http://www.doh.gov.tw/ufile/doc/970103%e7%b7%a8%e8%99%9f1%e9%99%84%e4%bb%b62.doc">970103編號1附件2.doc</A> <BR><A id=_ctl0_ContentPlaceHolder1_lFile3 href="http://www.doh.gov.tw/ufile/doc/970103%e7%b7%a8%e8%99%9f1%e9%99%84%e4%bb%b63.xls">970103編號1附件3.xls</A> <BR></DIV>]]></description><pubDate>Thu, 2 Jan 2008 16:00:00 GMT</pubDate></item></channel></rss>
